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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3     点击:[]

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近日,宁明县在抵边村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 1 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暴露出了我区边境疫情防控存在短板漏洞。中央领导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批示,春兰副总理指示,严防死守是最好的效果、最小的付出。刘宁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贯彻落实到位,坚守坚持坚决打好我区疫情防控战。蓝天立主席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好春兰副总理的指示,按照书记批示要求,抓好防控处置工作,严防死守、科学精准、快速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外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补齐防控短板弱项,以最快速度、最小代价控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就是大道理,大道理管小道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做好人、物、环境同防,严格对港口码头、航空边境口岸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关口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严格压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方责任”,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到位。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督查落实。严格对每日各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摸排,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研判,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全方位加强我区来桂返桂人员管理工作。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全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查访,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对边境 8 县(市、区)长期派驻工作组开展综合查访工作。对因履职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疫情扩散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防范进口货物输入风险

边境地区及口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传播的风险评估,梳理进口流程和处理过程风险点,有针对性要求和监督货主对进口干杂货物外包装进行检测和消杀工作,并建立追溯体系,完善台账。进口干杂货物搬运和消杀过程中,搬运工人和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穿防护服,规范戴好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货物外包装经消杀后原则上静置 24 小时以上才能进行拆装。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货物入境、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全链条追溯。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重点加强进口国际邮件快件防疫工作力度,对进口国际邮件快件入桂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毒,严防境外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

四、进一步控制进口冷链食品风险

边境地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分类做好边境口岸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评估和消杀工作,加快集中监管仓建设,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所有从港口码头、边境口岸直接进入我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海关查验放行后,必须一律进入口岸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一级监管仓)实行核酸抽检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食品全追溯的“三全”管理。进口冷链食品要确认“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后方可出库,没有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货物一律不准离开集中监管仓。压实企业消毒主体责任,按照“谁掏箱谁负责,谁拆分谁负责”原则,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消毒责

任。

五、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控措施

各地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培训,熟悉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步骤流程,严格按照规程执行。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必要的防护消杀用品,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原则上高风险岗位人员要求完成加强针接种。要严格人员健康管理,明确本地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冷链物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范围,落实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相关人员闭环管理期间,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推广“14+7+7”(14 天封闭管理作业+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做法,做好轮班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封闭管理作业时间作适

当调整。

六、进一步加大对边境线管控力度

(一)加大对非法出入境活动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亮剑•靖边”以及“亮剑•清边靖海”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和惩处引带、接应、容留、雇佣“三非”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和企业。抵边村屯(社区)坚持实行 24 小时闭环管理和限时通行管制,护村队、护边员、民兵加强边境一线巡逻值守,加强对边境便道小道、界河渡口、海岸线的联防联控,严防非法越境输入疫情。

(二)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的责任。按照三级网格长负责制配齐配足网格员,加强网格内情报信息收集和人员核查。进入口岸限定区域人员在遵守现行规定基础上,应当积极配合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未经许可不得进出。

(三)持续加大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运输物流环节整治,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合力,加大主动打击走私的力度。沿海沿边市县负责同志要主动下沉到一线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督查、指导。加大对举报走私、贩毒和非法入境人员奖励制度宣传力度,积极发挥群众举报非法出入境、走私活动,一经核实立即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打击走私、偷渡等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涉案的人员、车辆、物品等及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需严格控制人员、货物、运输工具的接触范围。

七、进一步强化全员核酸筛查工作

严格落实边境市县常规核酸检测工作。落实落细抵边村屯、社区每周开展 2 次全员核酸检测。凭祥市、东兴市、靖西市、防城区、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那坡县每月开展 1 次全员核酸筛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人员要及时调整健康码状态,确保核酸检测不漏一人。持续抓好“人物同防”多渠道监测工作。落实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相关人员、物品和场所多渠道监测工作。

八、进一步管控边境人员流动

边境 8 县(市、区)继续执行“非必要不流动”措施,尽量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对所有进出交通道路设卡查缉,完善外来人员管理,如确有必要流动时,需到社区(街道、村、屯)报备,并接受边境执勤点查验,落实扫码通行。离开 8 个边境县(市、区)人员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 8 个边境县(市、区)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九、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边境地区所在地党委、政府特别要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可能出现入境人员流量增大的情况,加强预测、监测,主动谋划、积极应对,抓紧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社区管控、隔离转运、基层治理、医疗救治等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紧急演练,全面做好入境人员隔离安置、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遇到情况,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2022 年 1 月 17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